本文出自雪花新聞
金字塔原理(Pyramid Principles),1973年由麥肯錫國際管理咨詢公司的咨詢顧問巴巴拉·明托(Barbara Minto)發明,旨在闡述寫作過程的組織原理,提倡按照讀者的閱讀習慣改善寫作效果。因為主要思想總是從次要思想中概括出來的,文章中所有思想的理想組織結構也就必定是一個金字塔結構——由一個總的思想統領多組思想。在這種金字塔結構中,思想之間的聯繫方式可以是縱向的——即任何一個層次的思想都是對其下面一個層次上的思想的總結;也可以是橫向的——即多個思想因共同組成一個邏輯推斷式,而被並列組織在一起。
用一句話說
金字塔原則就是,任何事情都可以歸納出一個中心論點,而此中心論點可由三至七個論據支持,這些一級論據本身也可以是個論點,被二級的三至七個論據支持,如此延伸,狀如金字塔。
對於金字塔每一層的支持論據,有個極高的要求:MECE(Mutually exclusive and collectively exhaustive),即彼此相互獨立不重疊,但是合在一起完全窮盡不遺漏。不遺漏才能不誤事,不重疊才能不做無用功。
用途之一,解決問題:當嘗試解決問題時,從下到上,收集論據,歸納出中心思想,從而建造成堅實的金字塔。有了這個大致的目標,問題解決起來最有效。
用途之二,管理手下:如果是領導,有經驗,有手下,對於某個問題,根據經驗提出假設,迅速列出第一級三至七個支持論據,分別交待給不同的手下。兩週後,手下提交報告,匯總排列,從而建造成堅實的金字塔。有了這個原則,管理起來最有效,領導做得最輕鬆。
用途之三,交流成果:問題已經解決,金字塔已經建成,需要交流的時候,從上到下,從金字塔尖尖向領導匯報。有了這個原則,交流起來最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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